南方报业汕尾智媒中心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1-11-02

来源:南方网

  1. 招标条件

  南方报业汕尾智媒中心EPC总承包项目已通过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招标人为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汕尾市城区滨湖路与香洲路交界处(市总工会前面)

  2.2. 规模:南方报业汕尾智媒中心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滨湖路与香洲路交界处(市总工会前面),用地面积1163m²,总建筑面积2369.37㎡。地上为六层办公室(1892.94m²),地下一层全自动化升降双层机械车库及设备机房(476.43m²)。

  2.3. 计划总工期为365天。

  2.4. 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工程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包设计,包配合第三方施工图审查,包配合地质勘察,包报批报建,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税金、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施工组织管理、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工期,包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验收、消防验收)、通水、通电、通网络等,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投资控制,包创优工作,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包结算,包移交,包保修等。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2.5.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53.2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为51.9万元,建安费最高限价1501.3万元)。

  2.6.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承接能力的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需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2)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成员一方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3.3.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拟投入本项目其他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注册造价师)具有相关技术岗位资格。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只接受最多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

  (4)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5. 广东省外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6. 投标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注:“失信被执行人”范围为被有关部门依法限制招投标活动且在被执行期限内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5.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 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3826991;同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开标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汕尾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受理其投标。

  5.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内,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的要求及结合投标人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并由各投标人统一装袋列明备查原件清单(备查原件清单格式可参考本招标公告附件)。

  5.4. 开标时间地点: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参与开标活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方网及《南方日报》专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联系人:李晓婧                          联系人:谢杏莲

  电话:020-83002023                      电话:020-83629157/18814121694

  日  期:2021年11月2日

  8. 招标日程安排表


  附件:备查原件清单

备查原件清单

  项目名称: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签名:

  注:

  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各持一份。

  2、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将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等情况填写完整,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年  月  日

编辑:陈雨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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